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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我校优秀团支部与团员参评2017年度省级评选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8-07-07 阅读:次)
摘要  全校各级团委、团支部、团员: 根据团浙〔2018〕32号《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的通知》精神,经校团委考察决定,拟推荐管理学院工商1502团支部和法学院17法研张静同学分别参评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

全校各级团委、团支部、团员:

根据团浙〔2018〕32号《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的通知》精神,经校团委考察决定,拟推荐管理学院工商1502团支部和法学院17法研张静同学分别参评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

公示期为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7月12日前实名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人:谢晓梅

联系方式:28877140

电子邮箱:zjgsxtw@163.com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7日

附件: 公示附件1:拟推报名单.docx

           公示附件2:拟推报先进团支部主要事迹.docx

           公示附件3:拟推报优秀团员主要事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