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团〔2022〕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本科生学生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二、考核对象
1. 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校青岚全媒体工作室、校学生科技协会、校志愿者协会、校社团管理中心、校艺术团及各分团的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大学生融媒社、校党群服务中心(师生之家)符合考核条件的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 学生社团:五星级、四星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内设部门全部负责人;三星级、二星级学生社团负责人;评定结果排名为前50%的一星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其余学生社团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称职。
3. 学院班团组织等:院团委学生干部、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班级委员、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4. 研究生干部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时间要求另行开展考核。
三、工作要点
1. 学生干部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态度能力、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等级。其中,一个考核单位内获得优秀等级的比例不得高于本组织干部人数的3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2. 校级学生组织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经指导老师审定后上交校团委,校团委负责结果公布。
3. 学生社团由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统筹审定后,上交校团委。其中,校管社团的学生干部由校社团管理中心负责考核;院管社团的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将结果上报校社团管理中心。
4. 学院班团组织等由学院团委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经团委负责人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加分标准
学生干部考核得分=任职岗位分+绩效考核分。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者以最高职务类别计分,学生干部任职半年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半年不予计分。
(一)任职岗位分
一类(18分):校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类(15分):校院团委部门负责人,校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其他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
三类(12分):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其他校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类(9分):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部门负责人
说明:学院党支部委员、班级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寝室长和学院设置的其他学生干部岗位可安排第三类或者第四类,具体由学院出台考核细则明确。
(二)绩效考核分
绩效考核分统一标准:优秀+8分,称职+2分,不称职+0分。
最终得分详见下图。

五、材料上交
1. 校级学生组织。2026年2月24日前,上交考核登记表(附件1,文件以“学生姓名+担任职务”命名)+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指导老师签字、主管部门盖章)于2026年3月4日交至校团委416办公室,校团委将审定后统一公示。
2. 学生社团。院管学生社团考核结果由具体学院团委将考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上报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校管学生社团考核由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实施,并将校、院管学生社团考核结果汇总后,于2026年2月24日将全部社团考核汇总表(附件3)上报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纸质版于2026年3月4日交至校团委416办公室,校团委将审定后统一公示。
3. 学院班团组织等。2026年2月24日前,学院团委将本学院考核具体实施细则文件、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以及院内公示链接,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备案留档。
4. 2025年度本科生学生干部考核,按照校院归口进行考核,并严格按照附件中的示例要求进行填报。
未尽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校团委:刘骊珠 0571-28877149
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
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翁璟沛 19816897530
董老师 0571-28875620/18868107945
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邮箱:sdstzxzhswb@163.com
附件5:浙商大学〔2022〕122 号 关于印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6:浙商大团【2022】28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pdf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