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大团【2022】30号-关于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聘任的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0

全校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 号)文件精神,按照兼挂职团干部选 拔工作的有关程序,经过任前公示期、试用期后,校团委决定聘任陈韩丽文等 8 名同学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干部,聘期一年,聘任情况详见附件。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

浙商大团【2022】30号-关于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聘任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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