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通知 打印页面】【关闭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招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3-13 阅读:次)
摘要 各学院团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团中央《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为大学生搭建深入基层的锻炼平台,提升学生骨干综合素质和实干担当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招募。具体通知如下。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团中央《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为大学生搭建深入基层的锻炼平台,提升学生骨干综合素质和实干担当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招募。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主要面向硕博研究生、大四年级本科生

(二)实习岗位

本次公开招募约35个岗。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实习时间

20253—6月,具体实习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部分单位需要单独组织面试、岗前培训等由实习单位另行通知)

(四)选拔条件和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学有余力、学业优秀,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确保假期有充足时间参与实习,不能无故中断或多次请假;

5.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

6. 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校期间担任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团委副书记;在校团委担任兼职干部;在校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的学生骨干(以学校承认的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3)曾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干部等相关荣誉,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

4)往期顺利完成青雁成长计划的实习生。

7.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选拔流程

1. 组织推荐。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并推荐优秀同学报名,每个学院限额推报2人,学生自主报名,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岗位报名表》(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5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岗位报名汇总表》(附件3)、《个人承诺书》(附件4)并附上个人简历,于2025317日下午5点前,将带签章的扫描PDF版(因在校外出实习,各类附件务必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否则报名无效)打包发送至shijianbusdyh@163.com(其中个人报名表命名为姓名-学院-2025青雁成长计划;学院文件包及发送邮件命名为学院名称-2025青雁成长计划)。

注意事项:

1)请按意愿认真填写第一、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只需填写对应的岗位编号,岗位编号参考附件1

2)建议选择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申报人专业背景、个人经历等情况,为同学们积极调剂相应岗位。

3)请如实填写申请表信息,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 选拔配岗。学校将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会同用人单位,选拔确定岗位录用情况。个别岗位学校推荐后,用人单位需要再组织面试(另行通知)。

3. 名单确认。推荐名单将在团委网站或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公众号公示。

(六)实习管理

1.实习期间需服从学校管理,如非必要理由不能中途退出,否则拉入黑名单。

2.实习期间的人员安全及过程管理由学院团委负责落实和跟进,具体参照学校、学院实习时间要求执行。

3.实习结束前,实习人员需向学校提交实习报告。

4.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可出具实习证明。

(七)实习激励

入选同学可参评青雁成长计划优秀实习生(校级荣誉),并有机会受聘为青雁成长计划朋辈导师。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团委。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2887713328877149

咨询邮箱:shijianbusdyh@163.com


附件:

1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2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岗位报名表.docx

3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青雁成长计划”政企实习岗位报名汇总表.xlsx

4 个人承诺书.pdf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