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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兼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04 阅读:次)
摘要  校内各部门、全校教师: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学校决定面向全校教师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担任职能部室兼职部长

校内各部门、全校教师: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学校决定面向全校教师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担任职能部室兼职部长。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甘于奉献,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将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团组织要求与学校中心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身心健康,群众基础良好。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的岗位为校团委职能部室兼职部长(教师)岗位

1.本岗位选聘2-3人,聘期一年。具体承担校团委职能部室以及其他交办工作。

2.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一般从学院组织员、辅导员以及团干部队伍中选聘。

3.教师兼职岗需每周至少到校团委工作2天。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与自我推荐方式进行,由校团委通过面试、座谈、群众调查等形式综合考察、聘任。

五、政策保障

相关教师担任校团委兼职部长,薪酬由原部门(学院)承担。校团委根据工作实际发放适当工作补贴。

六、报名安排

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挂/兼职教师共青团干部报名表》(附件1)。教师需征询所在学院(部门)党委意见,并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报名表(附件1)电子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校团委组织部416办公室。

截止时间:3月18日12:00

联 系 人:张华、高仓健

联系电话:28877131/684869、28877133/653609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挂兼职教师共青团干部报名表.doc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