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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团【2019】14号--关于表彰2018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9-04-19 阅读:次)

各学院团委、全校团支部、团员:

      2018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共青团改革,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全面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在全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大局下,学校共青团2018年改革发展稳中求进、成绩斐然,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在总结交流、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校团委决定授予工商管理学院团委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财务与会计学院团委等 5个团委2018年度“先进团委”称号,授予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团委3个团委2018年度共青团突出贡献奖(详见附件1);授予规划1601团支部等5个团支部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日语1602团支部等14个团支部2018年度“先进团支部”称号(详见附件2);授予胡惠峰等420名团员青年2018年度“优秀团员”称号(详见附件3),授予李璐鑫等136名团员青年2018年度“优秀团干部”称号(详见附件4)。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创新,为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94月19日

附件:浙商大团【2019】14号-关于表彰2018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决定(发文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