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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挂兼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13 阅读:次)
摘要  校内各部门、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浙江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团浙联〔2017〕55号)和《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

校内各部门、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浙江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团浙联〔201755号)和《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年轻干部队伍,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公开选聘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担任挂兼职干部,并纳入学校年轻干部队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对应行政级别。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甘于奉献,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将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团组织要求与学校中心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身心健康,群众基础良好。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校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教师)岗位

1.本岗位选聘1-2人,聘期一年。协助书记完成思想引领、青马工程、科技创新、青年研究、第二课堂成绩单等专项工作以及其他交办工作。

2.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一般从35周岁及以下(198612月及以后出生)且工作满两年的优秀青年教师中选拔。其中,兼职副书记需为非坐班制教师。

3.挂职岗需脱离原部门岗位,全职到校团委工作;兼职岗需每周至少到校团委工作2天。

(二)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岗位

1.本岗位选聘2人,聘期一年。协助分管书记分别完成组织建设、校园文化、青年大学习、志愿服务等专项工作以及其他交办工作。

2.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一般从全日制二年级研究生(硕士、博士)中选拔产生,特别优秀可以放宽至一年级研究生或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四年级本科生。

3.学生兼职岗需在课余时间参与校团委工作。

(三)校团委职能部室兼职部长(教师)岗位

1.本岗位选聘2-3人,聘期一年。具体承担校团委职能部室以及其他交办工作。

2.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一般从学院组织员、辅导员以及团干部队伍中选聘。

3.教师兼职岗需每周至少到校团委工作2天。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与自我推荐方式进行,由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校团委联合考察,通过面试、座谈、群众调查等形式综合考察,校团委副书记岗位由学校党委发文聘任;其他岗位由学校团委发文聘任。

五、政策保障

1.坐班制教师担任校团委挂职副书记,薪酬由原部门(学院)承担。非坐班制专技岗教师担任校团委挂职副书记,学校根据其职级发放适当工作补贴。

2.学生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学校发放适当工作补贴。

3.相关教师担任校团委兼职部长,薪酬由原部门(学院)承担。校团委根据工作实际发放适当工作补贴。

六、报名安排

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挂/兼职教师共青团干部报名表》(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兼职学生共青团干部报名表》(附件2)。教师需征询所在学院(部门)党委意见;学生需征询辅导员意见(研究生征询导师意见),并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报名表(附件1、附件2)电子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校团委组织部412办公室。

截止时间:121916:00

联 系 人:张华、谢晓梅

联系电话:28877131/68486928877140/626085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挂兼职教师共青团干部报名表.doc

           2.浙江工商大学兼职学生共青团干部报名表.doc




组织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团委

2022年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