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打印页面】【关闭
​浙商大团【2022】30号-关于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聘任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10-20 阅读:次)

全校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 号)文件精神,按照兼挂职团干部选 拔工作的有关程序,经过任前公示期、试用期后,校团委决定聘任陈韩丽文等 8 名同学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干部,聘期一年,聘任情况详见附件。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

浙商大团【2022】30号-关于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聘任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