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 号)文件精神,按照兼挂职团干部选 拔工作的有关程序,经过任前公示期、试用期后,校团委决定聘任陈韩丽文等 8 名同学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干部,聘期一年,聘任情况详见附件。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
浙商大团【2022】30号-关于浙江工商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聘任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