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事务通知 打印页面】【关闭
关于推报“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5-12 阅读:次)
摘要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三、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具体要求

(一)推报对象

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推报数量

各学院团委推报1人。校团委将组织评审,推报2人至团省委。

(三)推报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2.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3.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4.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报送时间和要求

5月17日(周二)下午2点前(逾期不补)请各学院将附件一、附件二发送到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邮件主题:学院+自强之星;附件一命名:学院+汇总表;附件二命名:学院+学生姓名】。附件二纸质稿一式三份送到学生活动中心416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豪 0571-28877149。

附件一中的“事迹简介”150-200字将用于公示,请报名者斟酌予以公开的文字。

附件二中的“事迹简介”栏2000字以内将用于评审,需生动详实,言之有物。


附件一: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X学院).xlsx

附件二: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


校团委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