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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团【2019】23号--关于举办2019级学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9-24 阅读:次)
摘要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我校《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文件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2019级学生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我校《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青竹计划”团学骨干修身立德行动,切实提升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增强服务意识,推动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2019级学生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要求,坚持将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实践养成、强化文化熏陶、注重典型示范、健全长效机制相统一,培育一批志向远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团学骨干,促进学校团学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二、培训时间

201910月至201911月(具体课程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三、培训对象

各学科性学院2019级各新生班级团支部书记及班长(副书记),新生团支部包括本科生团支部及研究生团支部。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坚持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培养与自主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授课、集中教学、主题实践等形式开展。

五、推荐程序

各学院学员由各学院团委推荐选拔,填写汇总表,并指派一名学员为领队,请于9月29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材料电子版(Excel格式)以“XX学院学生干部培训班报名表”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jgsxtw@163.com)。纸质版材料无需上交。

六、工作要求

1. 本期培训班将根据学员课程签到、实践作业等情况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学员”。优秀学员是学校评选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校青峰人才学院选拔的重要依据。

2. 各学院团委应高度重视,严格规范本院学员的参训纪律;如有学院学员出现三次及以上缺课、旷课等情况,将不予结业;同时将具体缺课名单等情况向学院进一步通报。

3. 本期培训将借助“易班”App完成签到及上传作业等操作,请各位学员提前下载并注册认证。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诗铭、颜彬

 话:28877137

 箱:zjgsxtw@163.com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413室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99月24日


20190924-浙商大团【2019】23号关于举办2019级学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pdf

20190924-浙商大团【2019】23号关于举办2019级学生干部培训班的通知(无章版).doc

附件:2019级学生干部培训班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