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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团【2018】22号-关于浙江工商大学共青团兼职团干部聘任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1-29 阅读:次)
摘要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文件精神,按照兼挂职团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程序,校团委经研究决定聘任高超南等45名学生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共青团兼职团干部,聘期一年,聘任情况详见附件。

全校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浙商大党〔2018〕26号)文件精神,按照兼挂职团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程序,校团委经研究决定聘任高超南等45名学生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共青团兼职团干部,聘期一年,聘任情况详见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团委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浙商大团【2018】22号-关于浙江工商大学共青团兼职团干部聘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