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16年,全校各级团组织紧密围绕学校育人工作中心,开展了“与祖国共奋进·与商大同发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简称团日活动),其中有118个团支部在学院推荐和校级评审基础上,被评为校级立项项目,在校内外形成了良好的活动氛围。为了表彰先进,学习典型,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2016年度主题教育(团日)活动总结交流和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设“十佳主题教育(团日)活动”10个(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主题教育(团日)活动”15个、“主题教育(团日)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个。
二、评比对象
“十佳主题教育(团日)活动”和“优秀主题教育(团日)活动”评选对象为2016年度开展的主题教育(团日)活动。
“主题教育(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评选对象为2016年度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团日)活动的学院团委。
三、评选程序
(一) 主题教育(团日)活动初评、复评和终评事项:
1.初评:
(1)由各学院团委负责。经初评,各学院评选出参加复评的团日活动,经认真审核后填写相关材料并于规定时间上报校团委。
(2)上报名额:各学院报送参加团日活动复评的名额为1-2名。
(3)须上交材料:
A、优秀(十佳)主题教育(团日)活动申报汇总表、申报表(见附1、2)。
B、要求每个活动附上照片3-5张, 图片应画面清晰,主题鲜明,能集中、突出地反映活动场景和人物。
(4)时间要求:2月26日(周日)前,各学院团委按要求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jgsxtw @163.com。
2.复评:
(1)由校团委负责组织,评委会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和团委书记组成,评委将根据申报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共评选出20-25个活动列为“优秀主题教育(团日)活动”,其中前15个参加终审评比。
(2)复评采用书面材料交叉评审,评委不参与自己所在学院团日活动的评选。每个团日活动的最后得分按照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
(3)请各学院推荐1名学生干部担任复评和终评评委。各学院团委请于2月26日前上报。(见附4)
3.终评:
(1)由校团委负责组织。评委会由各学院学生评委组成。最终评选出“十佳主题教育(团日)活动”和“优秀主题教育(团日)活动”。
(2) 终评采用经验交流报告会进行,由参加终评的团支部派代表介绍经验,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每个团日活动的最后得分按照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
(3)终审评比初定时间为3月4日(周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优秀组织工作奖评选程序:
1.优秀组织工作奖评选实行申报制(表格见附3)
2.组织申报材料请于2月28(周二)16:00前上交书面稿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jgsxtw @163.com。
3.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不再集中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团日活动组织工作情况汇报。如评委就相关工作需要进行提问,团委将提前联系相关学院。
4.评审结果由校团委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校团委将对被评为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度“十佳主题教育(团日)活动”、“优秀主题教育(团日)活动”和“主题教育(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的单位予以发文表彰,并列为2016年度相关评比的参照。
附件:
1. 2016年度优秀(十佳)主题教育(团日)活动申报汇总表
2. 2016年度优秀(十佳)主题教育(团日)活动申报表
3. 2016年度主题教育(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申报表
4. 2016年度主题教育(团日)活动复赛评委推荐表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